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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4 16:58:41 股吧网页版
井松智能: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井松智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井
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85.7116 万股,并于 2022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5,942.8464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596.048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7.3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46.7984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2.66%。

本次上市流通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涉及 5 名公司股东,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3,938.0010 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39.0898%,上述限售股原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因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触发了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履行条件而延长锁定期 6 个月,即上述股东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股份锁定期由 36 个月延长至 4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4,457.1348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5,942.8464 万股。

2、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完成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5,942.8464 万股增加至 8,600.681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3、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0.5474 万股,其中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36.5474 万股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84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8,600.6810 万股变更为
8,684.681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4、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完成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8,684.6810 万股增加至 10,074.230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井
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除上述股本数量变动情况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承诺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志坚、阮郭静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凌、犇智
投资、凌志投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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