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井松智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5.711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21.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48.9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2]230Z0109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13,977.39 13,977.3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60.22 7,860.22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33,837.61 33,837.6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6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井松智能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09)。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以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公司不得使用上述资金从事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授权现金管理到期后的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四)实施方式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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