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投入新项目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井松智能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和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的事项进行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 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5.711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921.0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6,548.92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
[2022]230Z0109 号)。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募集资金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资总额(万元) 资金额(万元) 投资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智能物流系统生产
1 13,977.39 2,448.47 17.52% 2026 年 1 月 井松智能
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募集资金拟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募集资金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号 实施主体
项目名称 资总额(万元) 资金额(万元) 投资进度 使用状态日期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860.22 3,409.41 43.38% 2025 年 12 月 井松智能
3 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12,002.80 100.02% —— 井松智能
注 1: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
注 2: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注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差额 2.8 万元系利息收入所致。
注 4: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间由 2024 年 1 月延期至 2025 年 1 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6 月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完成时间由 2025
年 1 月延期至 2026 年 1 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2024 年 12 月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以及超募资金投资新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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