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蒋本跃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5 年 7 月至 1988 年 8 月,任职于霍邱第二中
学;1993 年 6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工业食
品分公司财务科科长、安徽林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安徽新安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研发部经理、安徽盛安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8 年 6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安徽安粮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秘书及风控部负责人;2018 年 1 月至今,任合肥朴柘贸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5月至2024年6月任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7 月至 2024 年 8 月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我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我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我出席公 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事姓名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蒋本跃 8 8 7 0 0 否 4
作为独立董事,我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资料,积极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 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了同意票。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报告期内,我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作为会计专业人士,我在会议召 开前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在会议召开时利用自身会计专业知识为其他成员科学 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对报告期内参加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我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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