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安广实、陈绍亨、非独立董事陈小蓓,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安广实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一致,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10 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24年1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稽核室 2024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
十四次审计委员 24 日 案》
会
第一届董事会第 2024年2月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项目
十五次审计委员 22 日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4年3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一次审计委员会 15 日
1.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4年4月 告的议案》
二次审计委员会 2 日 4.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议案》
6.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4年4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次审计委员会 24 日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4年5月 1.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的议案》
四次审计委员会 20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4年5月 1.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五次审计委员会 2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4年8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六次审计委员会 6 日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4 年 10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七次审计委员会 月 2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4 年 12 1.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稽核室 2025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
八次审计委员会 月 25 日 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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