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1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2025 年 5 月修订)
目 录
术语词典 ......2
职责库 ......3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定期报告 ......7
第三章 临时报告 ......9
第四章 信息披露事务的管理 ......17
第五章 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 ......19
第六章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23
第七章 档案管理与保密 ......23
第八章 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机制 ......24
第九章 附则 ......25
术语词典
术语 定义
是指需要定期披露的信息或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交易量或
信息 投资人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的任何行为和事项的有关信息及证券监管机
构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披露/公告 是上市公司或者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其他规
定在符合条件的媒体发布信息。
及时 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是指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东或存
信息披露义 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
务人 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职责库
机构/部门 职责
董事长 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
董事会秘书 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公司信息对外公布等
相关事宜。
应当勤勉尽责,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情况,保证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配合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非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上市
公司未披露信息。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
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
证券事务代表 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在董事会秘书因故无法履
行职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信息披露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各部门、各子公司指定专人作为联络人,负责向董事会秘书报
各部门和其控股子公 告信息。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督促本部门(子公司)
司主要负责人 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报告制度,确保本部门(子公司)
发生的应予披露的重大事项及时通报给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
证券事务管理部门 是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报告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确保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遵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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