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1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
(2025 年 5 月修订)
目 录
术语词典 ......2
职责库 ......3
第一章 总则 ......4
第二章 交易限制 ......5
第三章 交易数量 ......7
第四章 持股变动规则及信息申报 ......8
第五章 附则 ......11
术语词典
术语 定义
内幕信息 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的市场价格有
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指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
所持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
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的。此处主体还包含董监高及
短线交易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的配偶、父母、子女。
上述“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是指最后一笔买入时点起算 6 个月
内卖出的;“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是指最后一笔卖出时点起算
6 个月内又买入的。
近亲属 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及兄弟姐妹。
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公司股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份
职责库
机构/部门 职责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变动的管理制度,
并负责检查该制度的落实、运行情况。
负责管理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份及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据和
董事会秘书 信息,统一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报,并定期
检查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披露情况。
证券事务管理 协助董事会秘书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及所持公司
部门 股份的数据,具体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办理个人信息的网上申
报。
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
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不得开展以公司股票为合约标的物的衍生品交易。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近亲属买卖本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
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二章 交易限制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
不得转让: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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