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6
证券代码:688247 证券简称:宣泰医药 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以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
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叶峻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
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 号)、《关于本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推进股权激励工作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国资委分配〔2019〕30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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