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永信至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4年度,本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永信至诚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着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 将2024年度任期内独立董事具体工作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姜登峰:男,1966年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 2002年9月至今任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担任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 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 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 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具有《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 判断,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12次,股东大会5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 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姓名 会情况
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姜登峰 12 12 12 0 0 否 5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本人专业作用,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24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4年,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在报告期内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共计8次,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充分运用自身专业知识,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并对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紧密联系,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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