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6 17:26:30 股吧网页版
航宇科技:航宇科技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证券代码:688239 证券简称:航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5
债券代码:118050 债券简称:航宇转债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22元

每股转增0.30股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现金红利发放日
通股份上市日

2025/5/30 2025/6/3 2025/6/3 2025/6/3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5年4月28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等权利。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送红股。如在本次董事会审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的利润总额和转增的公积金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147,793,51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 752,785 股后,剩余股份总数 147,040,73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2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 32,348,960.60 元,转增 44,112,219 股。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虚拟每股现金红利及虚拟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47,040,730×0.30)÷147,793,515≈0.2985(保留四位小数)

综上,本次权益分配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2189)÷(1+0.2985)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 现金红利发放日

通股份上市日

2025/5/30 2025/6/3 2025/6/3 2025/6/3

四、 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