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8
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伟)
本人作为贵州航宇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1 、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伟,1980 年 12 月出生,博士/博士后、博士生导师。2011 年 8 月 30 日至
今在贵州大学任教。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贵阳市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技人才,中国热处理行业协会理事、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热处理分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委员、贵州电机工程学会电气与电工材料专委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贵州省工信厅、贵州省科技厅、贵阳市工信局、贵阳市科技局评审专家。长期从事金属材料成形加工教学和科研工作,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基金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20 余项,发表学术
论文 50 余篇,其中 SCI/EI 收录 30 余篇,获发明专利授权 10 余件,先后荣获贵
州省科技进步一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浙江省科技进步三等奖、贵州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中国机械工业科技进步三等奖、宁波市科技进步三等奖等科研奖励 6 项,获贵州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2 项,被授予贵州大学“国华杰出学者”及优秀教师称号。
2 、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董事会各相
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诚信勤勉,
忠实尽责。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 应参加董 实际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 2 次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李伟 15 15 0 0 否 6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
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
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
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
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
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
2024 年度本人任期内召
专门委员会名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开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提名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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