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和元生物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恒瑞、张子慧 被保荐公司代码:688238.SH
重大事项提示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814.92 万元,同比增长 21.16%,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181.30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591.2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报告期内,公司 CDMO 业务继续受宏观环境变化、产业状况、下游需求等因素影响,执行订单价格仍处于较低水平,而公司临港产业基地一期已全面投产,产能释放需要时间,折旧摊销成本、能耗成本、行政办公费用以及场地搬迁等原因导致运营成本费用同比大幅增长,报告期内细胞和基因治疗 CDMO 业务营业毛利、净利润继续出现负值,较上年度亏损增加。未来如果国内市场景气度回暖不及预期,生物医药投融资环境持续低迷,下游 CGTCDMO 客户新药研发动力无法得到资金推动,而公司以国内 CGT 中小新药开发客户为主,可能导致 CDMO 订单不足,销售状况不佳,公司面临业绩继续下滑及亏损的潜在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持续亏损的情况予以关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1 号)批复,和元生物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发行人”或“和元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0,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2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23,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97,464,432.14 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
泰海通”)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2 年 3 月 22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
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 2024 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针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 作制度,针对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持续督导的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 内容和重点,督导公司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信息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机构提交 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其他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相关持续 机构提交的其他文件,并按保荐办法要求承担
督导工作。 相关持续督导工作。
2、根据上市规则规定,与公司就持续督导期间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
的权利义务签订持续督导协议。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3、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 保荐机构已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相应的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 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 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并确保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上市规则下的
各项义务。
4、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 保荐机构已持续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投资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确保信息 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所必需的信息,并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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