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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7-22 20:59:18 股吧网页版
超卓航科:超卓航科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7-23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6-038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拟变更的主要内容

是否拟发生变更 变更前姓名/名称 变更后姓名/名称

控股股东 √是 □否 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 上海太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 蒋加富、蒋世城

√协议转让 □司法划转/拍卖 □定向增发

□破产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 □表决权委托

变更方式 □行政划转或者变更 □一致行动关系内部转让

□一致行动协议签署/解除/变更 □要约收购

□间接收购 □表决权放弃 □继承

2026 年 7 月 22 日,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超卓航科”或“标的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目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与上海太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或“太洋科技”)签署了《关于湖北超卓航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23,837,219 股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6.58%,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协议转让给受让方。本次交易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每股 42.80元,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总额为 1,020,232,973.20 元(含税)。

控制权变更: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变更为上海太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李光平、王春晓、
李羿含变更为蒋加富、蒋世城。

不谋求控制权的承诺:鉴于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与受让方已于 2026年 7 月 22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光平、王春晓、李羿含作为承诺人,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交割日起,至受让方及其关联方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期间,特此不可变更及不可撤销地承诺:

1、承诺人及近亲属不会以谋求控制上市公司为目的而直接或间接地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利用持股地位或影响力干预、影响受让方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包括但不限于对董事会的控制)或影响干预上市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2、除《股份转让协议》所披露的现有一致行动关系外,承诺人及近亲属不会以委托、协议、达成一致行动等任何方式扩大在上市公司的股份和/或表决权比例,亦不会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或潜在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通过委托征集投票权、协议、联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委托表决协议以及其他任何方式单独、共同或协助任何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控制权及剩余股份安排:1、为保证受让方在目标公司的控股地位,《股份转让协议》签订的同时,转让方应向受让方、目标公司及其全体股东作出承诺并出具《不谋求控制权承诺函》。

2、自交割日起 36 个月内,为保障受让方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未经受让方书面同意,转让方不得向受让方及受让方认可的第三方以外的其他方转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份及衍生股份。为巩固受让方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地位,自交割日起 36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6%的股份,转让方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以使受让方所持标的公司股份比例超过转让方所持股份比例 5%以上,且届时的转让价格不低于转让时上市公司股份大宗交易价格范围下限。

3、在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内,受让方不以任何形式转让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标的股份;在此期间内,因标的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其他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受让方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标的公司股份减持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未来 36 个月内无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计
划:太洋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不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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