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6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升吨)
本人作为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卓航科”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准时出席各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赵升吨,1962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1999 年 6 月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学院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曾先后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等多个奖项。
2020 年 3 月至今,任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
至今,任超卓航科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无关联关系、重大业务往来,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具备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资格,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无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2024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各届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4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和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大会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赵升吨 14 14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就提名董事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战略决策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 3 次,分别对公司 2023 年
度关联交易追认、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线上会议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优势,引导技术研发方向,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情况建言献策。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交流与沟通。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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