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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立医疗: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30


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8 号北京国际财源中心 A 座 32 层 100022
电话:+86 10 82255588 www.vtl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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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现场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现场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等情况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12 月 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
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依法披露。

(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
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下午 14:00 在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 10
号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史文玲女士主持;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日,其中: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3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229,835,5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362%。其中,A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 3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214,269,54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634%;H 股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15,566,0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28%。

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验证。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包括视频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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