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科创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泓女士、翁杰先生、黄德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相关情况如下:
一、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有独立董事 3 人,分别是徐泓女士、翁杰先生、黄德盛先生。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徐泓女士、翁杰先生、黄德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个人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各位独立董事确认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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