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3 16:26:31 股吧网页版
新点软件:新点软件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4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6-007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2 月 6 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立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新点软件区域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同意结项;并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 9,081.00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中“AI 驱动的三码融合软件开发新范式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 5,081.00 万元,“AI 大模型赋能新一代造价算量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化落地项目”计划投资金额为4,000.00 万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2,000.00万元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剩余 4,105.54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其他募投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成都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新点”)、河南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新点”)提供支付担保事项,系工程施工报建的必要程序,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且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符合监管政策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成都新点、河南新点未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风险。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点软件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及江苏国泰新点网络有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募投项目“AI驱动的三码融合软件开发新范式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和“AI 大模型赋能新一代造价算量关键技术研究及产品化落地项目”的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暂时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是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投项目场地使用效率,提高资产收益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