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688232 证券简称:新点软件 公告编号:2025-020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
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 号),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
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该规定自 2024 年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
24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
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数据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数据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执行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二)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执行
该项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三)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科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成本 6,342.32 8,737.81
销售费用 -6,342.32 -8,737.81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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