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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5 15:56:05 股吧网页版
隆达股份: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6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2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

过户完成的公告

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青岛弘华泓祺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达股份”)
持股 5%以上股东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国联产投”或者“转让方”)与青岛弘华泓祺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华泓祺”或者“受让方”)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国联产投拟以 19.854 元/股的价格向
弘华泓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342,9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5.00%。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国联产投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 6,745,683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73%;弘华泓祺将持有公司股份 12,342,9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取得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
为 2026 年 1 月 14 日,过户数量为 12,342,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转让方和受让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

规定。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受让方弘华泓祺承诺在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

减持其所受让的股份。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隆达股份”)持股 5%

以上股东无锡国联产业升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联产投”或者

“转让方”)与青岛弘华泓祺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弘华泓

祺”或者“受让方”)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国联产投

拟以 19.854 元/股的价格向弘华泓祺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2,34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2025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5-060)、《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

二、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

本次协议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1 月 14

日,过户数量为 12,342,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

流通股,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过户完成前后,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变动 本次转让后

转让过户

股东名称 过户前持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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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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