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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1-15 15:56:05 股吧网页版
隆达股份: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6


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隆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隆达超合
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3 号),公司首
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6,171.4286 万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246,857,143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96,267,299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0,589,844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42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原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36 个月,因相关股东履行承诺自动延长 6 个月锁定期,合计 42 个月),本次上市流
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120,408,38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8.78%。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数量为 6 名,股东为浦益龙、虞建芬、浦迅瑜、无锡云上印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上印象”)、无锡云上初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上初心”)、无锡云上逐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上逐梦”)。现锁定期即
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1 月 23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东浦益龙、虞建芬、浦迅瑜、云上印象、云上初心、云上逐梦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等相关承诺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浦益龙,实际控制人虞建芬、浦迅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 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实现盈利后,本人可以自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披露后次日起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但仍应遵守所做出的其他股份锁定承诺。
3.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
行上市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的股票的锁定期将自动延长 6 个月。期间公司如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价格相应调整。
4.前述承诺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离职信息申报之日起 6 个月内,本人增持的公司股份也将予以锁定。

5.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所持公司股票的 25%;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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