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隆达股份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隆达股份签订《保荐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隆达股份的业务发展情况,对隆达
股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4 年度,隆达股份在持续督导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2024 年度,隆达股份或相关当事
5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 人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
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隆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达股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做出的各项承诺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
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保荐机构督促隆达股份依照相关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
范等 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隆达股份的内控制度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查,隆达股份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保荐机构督促隆达股份严格执行
9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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