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上年度末 合
首席合伙人 余强 116 人
伙人数量
注册会计师 694 人
上年度末执业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员数量 289 人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101,434 万元
2024 年 ( 经 审
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
客户家数 180 家
2024 年上市公司
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
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1
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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