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上年度末 合
首席合伙人 余强 116 人
伙人数量
注册会计师 694 人
上年度末执业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员数量 289 人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业务收入总额 101,434 万元
2024 年 ( 经 审
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
客户家数 180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审计情况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涉及主要行业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
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制造业-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1
审计客户家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
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
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三)执业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荆跃飞,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 4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 6 家上市公司审计和挂牌公司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费洁,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5 年 6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