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5 16:21:48 股吧网页版
隆达股份:关于2025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6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了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达股份”或 “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5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 30,000 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 7,500 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日常经营为基础,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公司及其子公司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 30,000 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 7,500 万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主要从事高温合金、合金管材等有色金属的冶炼、加工、销售及贸易业务,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有色金属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了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实现公司稳健经营目标。
(二)主要涉及交易品种

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镍、铜等商品品种。

(三)交易金额

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 30,000
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 7,500 万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方式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场所为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工具为标准期货合约。

(六)交易期限

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自本议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期间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 30,000 万元,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最高金额不超过 7,500 万元。上述决议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价格波动风险

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

由于期货市场采取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浮亏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在制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资金充裕无虞。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合理调度资金以规避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公司制定了《期货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和提高专业素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水平。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以保值为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提高保值效果。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