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导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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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03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
个人的说明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合计持有的上海吉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瞬科技”)100%的股权以及盛锋、李晖、黄松、王青松、瞬雷优才(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上海瞬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瞬雷科技”)17.15%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间接持有吉瞬科技和瞬雷科技 100%的股权。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公司聘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公司聘请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公司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公司聘请沃克森(北京) 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上海芯导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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