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品高股份
股票代码:688227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厦门市江原聚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火炬东路 11 号轩业楼 3878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厦门市江原创芯技术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创业园火炬东路 11 号轩业楼 3876 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协议转让事宜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股份转让申请的确认意见书,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审批程序能否通过及通过时间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7
第八节 备查文件......18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 指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品高股份 指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1、受让方、 指 厦门市江原聚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原聚芯
信息披露义务人 2、受让方、 指 厦门江原创芯技术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江原创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厦门市江原聚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江原
创芯技术开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北京尚高 指 北京市尚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北京市尚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江原聚芯、江原创
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股东北京尚高向江原聚芯转让其
本次交易、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有上市公司 7,518,17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65%,股东北京尚高向江原创芯转让其持有上市公司
6,048,457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35%,合计 12%
标的股份 指 北京市尚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 13,566,633 股
股份。
2025 年 11 月 20 日,北京尚高与江原聚芯签订的《厦门江原
聚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北京市尚高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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