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83 号),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或“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000.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2,700.0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997,300.00 万元,已由牵头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信建投”)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和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 489.1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96,810.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160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具体情况详见 2023 年 5 月 17 日披露于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3,6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和相关子公司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及其它相关事宜。
根据前述董事会审议情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和子公司近日新增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及有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情况 账户用途
号
中国建设银行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 晶科能源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36050183016100002373 2025年11月6日 用途的募集资金的
有限公司 上饶开发区支 存储和使用
行
晶科能源(海 中国建设银行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 宁)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33050163612709156066 2025年11月6日 用途的募集资金的
海宁支行 存储和使用
青海晶科能源 兴业银行股份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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