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余海宗作为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基本情况
余海宗,1964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至1990年8月,曾任四川威远钢铁厂财务会计,1993年1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钒钛磁铁矿业有限公司(HK.00893)独立非执行董事。余海宗先生自2019年3月至今,任成都先导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要求的独立性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数 数 数 加董事会会
议
4 4 0 0 否 4
本人作为成都先导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发挥专业特长向公司提出建议,促进公司治理规范、科学决策。
在参加每次会议前,本人对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与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会议召开期间,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利用自身会计专业知识及经验,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本人独立、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新设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履行了相应职责。本人在报告期内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 职务 应参加会议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 6 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 2 2
提名委员会 委员 2 2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 1 1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对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进行审核、监督和评估,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并与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本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在本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对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对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审查和评估,切实充分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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