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31 17:07:46 股吧网页版
成都先导: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1


证券代码:688222 证券简称:成都先导 公告编号:2025-004
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先导”或“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受让股权的方式合计取得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约 65%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成都先导将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2、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相关事项尚需进一步论证协商,公司尚未就该事项的具体方案、最终股权比例、交易价格等与交易对方达成一致意见,本次交易各方最终能否就本次交易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关协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本次签署的《关于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约束性股权收购意向书》(以下简称《股权收购意向书》)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式及交易条款以各方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为准。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停复牌》等规
定,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公司预计将于 6 个月内披露本次交易相关的预案或正式方案。

一、交易概述

2025 年 3 月 31 日,成都先导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巧根
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通过股权转让取得标的公司约 65%的股权,最终股权比例、交易价格将由各方另行协商并签署正式收购协议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东,其中与成都先导已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股东为邹巧根,其基本情况如下:

邹巧根,男,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1061963******,住所为南京市鼓楼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公司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728341561X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9,522.1710 万元

注册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 5 号科技创新大楼 A 座 15 层

法定代表人 邹巧根

成立日期 2001 年 4 月 9 日

营业期限 2001 年 4 月 9 日至无固定期限

医药开发、研究;化工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经营范围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四、《股权收购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收购方:成都先导药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邹巧根

(二)交易方案

公司拟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受让标的公司约 65%的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方式为现金收购,具体收购比例与交易方案由交易各方在签署的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

(三)标的公司估值及交易价格

本次交易预估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为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最终估值将根据
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在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交易价格将以评估报告结果为定价依据并由交易各方协商在正式收购协议中确定。

(四)业绩承诺和补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