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8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3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沿生物”“公司”或“本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前沿生物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7,457.8653万股的1.3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2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7,457.8653 万股的 1.1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5.00%;预留 7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7,457.8653 万股的0.2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5.00%。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的情形。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本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形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及种类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7,457.8653 万股的 1.3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2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7,457.8653 万股的 1.1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85.00%;预留 75.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37,457.8653 万股的 0.2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5.00%。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薪酬委员会/监事会核实确定。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相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27 人,占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302 人的 8.94%,包括:
1、高级管理人员;
2、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前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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