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 年 11 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 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所为公司 2024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3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1 月 20 日,负责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向公司提交了《2024 年年度审计计划》,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汇报。
(三)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要求公司及会计师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财政部有关规定,做好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确保在约定期限提交审计报告。
(四)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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