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鉴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23年12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修订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为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附件的《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并结合《公司法》修订情况拟对《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1、鉴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删除“第七章 公司监事会”内容(即第一
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五十四条)及其他章节关于“监事”“监事会”的相关描述,监事会的部分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
2、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
3、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4、除前述三类修订外,其他主要修订情况对比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公司股东、职工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1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 以 下 简 称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
程。 定本章程。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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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及变更应当经过董
事会同意。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
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
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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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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