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会通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行名称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 83,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1,946.18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2 年 12 月 12 日
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025 年 7 月 21 日归还 25,000.00 万元
募集资金归还日期及金额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5 年 11 月 30 日,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项
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发行名称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29,409.94 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项目进度
年产 30 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 60,000 31,729.04 52.88%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 23,004.29 100.02%
合计 83,000 54,733.33 -
注 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利息 1,138.98 万元;
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利息 4.29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已于 2025 年12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八次会
议、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缓解公司资金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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