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股份”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会通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6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 8,30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3,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3.82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946.1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2〕7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 拟使用募集 累计投入募集资 尚未投入使用的募
号 额 资金 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年产 30 万吨高性 110,616 60,000 31,640.94 29,441.28
能复合材料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23,000 23,000 23,004.29 0
合计 133,616 83,000 54,645.23 29,441.28
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2、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利息 1,082.22 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中包含利息 4.29 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一)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 30 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账以来,公司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始终保持审慎使用的原则,结合宏观市场环境和自身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认真规划募集资金在项目上的使用,避免盲目扩大生产规模造成资源浪费。
在生产制造方面,公司始终坚持精益管理的战略目标,强化生产制造环节的精益管理,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深度挖掘现有产线的潜能,进一步提高已有产线的产能利用率,保障客户需求的同时,确保每一份投入都能产生实效,实现“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截至目前,“年产 30 万吨高性能复合材料项目”已建成年产能约 24 万吨,已达到规划产能的 80%,产能利用率超过 80%。后期伴随着精益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公司现有产能将进一步提升。
在市场需求方面,家电、汽车行业处于持续放量增长阶段,此外,随着光伏、储能、消费电子、低空经济等新市场对改性材料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公司下游市场“以塑代钢”的发展趋势日趋明显,改性材料应用仍有较大的市场空间。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并根据下游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对产品和技术研发进行持续迭代更新,满足下游市场对改性材料日益增长的需求。
结合对该募投项目的生产建设规划,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
时间调整为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继续稳步推进项目后续建设,并根据规
定及时披露项目进展。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和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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