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瑞稳-离任)
本人作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瑞稳,男,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本科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数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
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并取得博士学位。1985 年 7 月至 1987 年 9 月,任
淮南矿业学院教师;1990 年 3 月至 1999 年 1 月,历任安徽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
院教师、副教授;1999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17
年 11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向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对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对公司发展和重大事项运作的合理化建议,从自身专业角度进行研判,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公正客观,认真负责的提出意见以及专业建议。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大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加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会议
张瑞稳 1 1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即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7 日,下同),公司
未召开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对涉及公司高管聘任、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未有相关事项须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沟通。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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