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严多林)
作为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要求,在工作中恪尽职守,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涉及关联交易相关事项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严多林:男,196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EMBA 硕
士,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89 年毕业于苏州大学财经学院会计专业,2010 年
毕业于中欧商学院 EMBA。1989 年 7 月至 1999 年 6 月历任苏州物资集团公司
财务处长、法律审计处长等职务;1999 年 7 月至 2020 年 4 月历任苏州金螳螂
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0 年 5 月至今任苏州金螳螂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联席董事长;2015 年 2 月至今任上海世旗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2024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 2024 年 10 月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并出席 3 次董事会会议,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本
人应出席并出席 1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对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参加股东
事会次数 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大会次数
3 3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召集和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认为,我任职期间的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 6 次会议,审议议案 11 项,其中本人应出席会
议 2 次,实际出席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审议议案 7 项,
其中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出席会议 1 次;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审
议议案 5 项,其中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出席会议 1 次;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议案 1 项,其中本人应出席会议 0 次,实际出席会议 0 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2 次会议,审议议案 3 项,其中本人应出席会议 1 次,实际
出席会议 1 次。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类别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第三届审计委员
会第九次会议 《关于 2023 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第三届审计委员 案》《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23
会第十次会议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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