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股票简称:气派科技 股票代码:688216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16 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再融资)〔2025〕147 号),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派科技”、“公司”或“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同时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进行了修订和补充,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与募集说明书中“释义”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所用字体对应内容如下:
字体 含义
黑体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宋体 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楷体(加粗) 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等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除特别说明外,本回复报告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问题 1 ...... 4
问题 2 ...... 15
问题 3 ...... 50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 15,900.00 万元
(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梁大钟、白瑛及其关联方梁华特。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发行对象参与认购的主要考虑,认购资金的具体资金来源、资金实力及筹集进展,并结合借款协议的借款期限、担保情况、借款利率等关键条款,说明相关借款及还款安排的确定性;(2)本次发行对象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 57 条的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认购对象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相关股份锁定期限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回复: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发行对象参与认购的主要考虑,认购资金的具体资金来源、资金实力及筹集进展,并结合借款协议的借款期限、担保情况、借款利率等关键条款,说明相关借款及还款安排的确定性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发行对象参与认购的主要考虑
1、本次发行的必要性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拟使用募集资金 15,90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缓解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中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压力,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必要性。具体说明如下:
(1)补充营运资金,促进业务发展
半导体行业呈现周期性的发展特征。2020-2021 年全球半导体行业需求激增,行业资本开支大幅增加。2022 年全球经济放缓、终端消费电子需求疲软,行业进入库存调整期。2023 年第四季度起,随着半导体行业 AI 算力芯片、汽车电子、消费电子需求韧性凸显,叠加库存去化接近尾声,半导体行业呈现温和复苏态势。公司面临的行业环境开始好转。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规模稳步提升,2022 年、2023 年和 2024 年实现营业
增长对营运资金提出了更高要求。2025 年 1-6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2,590.65 万
元,同比增长 4.09%。
虽然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但是仅靠自身积累和银行授信难以满足业务发展的全部资金需求。公司仍需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保持健康合理的财务结构,借助资本力量实现发展战略,助力公司持续健康成长。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在经营业务、财务能力等多个方面夯实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把握发展机遇,实现持续快速发展。
(2)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资本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50.24%、60.03%、65.86%和 66.87%,资产负债率处于较高水平。报告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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