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7
目 录
一、会议须知......2
二、会议议程......4
三、会议议案......6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6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7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8
议案四:关于《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9
议案五: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0
议案六: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1
议案七: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2
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13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14
议案十: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15
议案十一: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16
四、议案附件......18
附件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8
附件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1
附件三: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4
附件四:2025年财务预算报告......26
一、会议须知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 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
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 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 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
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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