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证券代码:688213 证券简称:思特威 公告编号:2025-019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解除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辰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莫要武先生原签署的一致
行动安排的《协议书》将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到期自动解除,双方所持有公司的
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不涉及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同时因公司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归属增发股份导致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828,44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3.64%,徐辰先生通过特别表决股份和普通表决权股份控制的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44.13%。莫要武先生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辰先生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要约收购,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
一、 一致行动关系及解除情况
(一)一致行动安排的《协议书》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根据徐辰先生、莫要武先生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签署的关于一致行动安排的
《协议书》,双方同意在公司股东大会上应进行协商力求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相应股东决定权行使前双方不能达成合意,则莫要武应以徐辰意见为准,与徐辰意见保持一致,在此情况下徐辰意见即为双方一致意见,双方应依据上述
一致意见采取行动和做出决定,因此,莫要武为徐辰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书》
有效期限至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36 个月(即 2025 年 5 月 20 日)。
在一致行动安排的《协议书》有效期内,徐辰先生、莫要武先生对于须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均充分遵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安排的《协议书》的情形。
(二)一致行动安排的《协议书》到期解除的情况
徐辰先生、莫要武先生于 2018 年 7 月 31 日签署的关于一致行动安排的《协
议书》,有效期限至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36 个月(即 2025 年 5 月 20 日)。
一致行动安排的《协议书》有效期限届满后,徐辰先生、莫要武先生的一致行动关系自动解除。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536,872 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为保证徐辰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未因股份回购事项导致比例提高,公司已将徐辰先生持有的 73,588 份特别表决权股份
转换为普通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和 2023 年 12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关于完成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4 年 11 月 22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的公司股份 297,803 股完成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回购股份完成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400,010,000 股变更为 399,712,197 股。为保证徐辰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未因股份回购事项导致比例提高,公司已将徐辰先生持有的 40,819 份特别表决权
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和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关于完成部分特
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2025 年 1 月 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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