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高富平作为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规定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施海娜女士、许军
先生、高富平先生,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 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富平于 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民商法专业,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学历。1998 年 6 月至今,历任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教授。
2016 年 12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上海瞻闻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2019 年 4
月至今,任兑吧集团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任上海实业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高富平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2024年,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参加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会情况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高富平 4 4 3 0 0 否 2
2024年,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会议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对2024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获表决通过。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会议共计6次,其中审计委员会5次,提名委员会1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2024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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