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在2024年度内认真履职。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施海娜、路峰、高富平三位委员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施海娜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议案 决议结果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的议案 该 项 议 案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12 日 全票通过
(1)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4)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所 有 议 案
(5) 关于《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
均 全 票 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 26 日 告》的议案
过
(6) 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
估报告》的议案
(7)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 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8 月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所 有 议 案
2024 年第三次会议 23 日 (2)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全票通过
议案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10 (1)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该 项 议 案
2024 年第四次会议 月 25 日 案 全票通过
第二届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12 (1)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该 项 议 案
2024 年第五次会议 月 13 日 全票通过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2024年,我们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就相关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与重点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评估与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不涉及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不存在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事项等,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二)监督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我们严格遵守证监会、交易所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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