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许军作为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施海娜女士、许军
先生、高富平先生,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许军于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计算机器件与设备专业,航天工业部771研究所博士学历。1994年至今,担任清华大学教授;2022年1月至今,任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的副会长;2022年1月至今,任江苏鑫华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许军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会议和 2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
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了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4 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 参加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事姓名 会情况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许军 4 4 4 0 0 否 2
2024年,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会议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方面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了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本人对2024年度董事会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获表决通过。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会议3次,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的会议1次,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2024年度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