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24
关于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澳华内镜”)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澳华内镜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同意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9 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 22.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1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097.2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917.80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21 年 11月 10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87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
日常生产经营,同时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流动性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1 年 11月 10 日
募集资金总额 75,015.0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5,917.80 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1,917.80 万元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达到预定可使用
(%) 状态时间
医用内窥镜生产基地 73.63 2026 年 8 月
建设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2.58 已结项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102.63 已结项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不适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不适用 不适用
动资金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注 1:“累计投入进度”为统计至 2025年 6 月 30日。
注 2: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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