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保荐人编号:Z20374000 申报时间:2025 年 4 月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212.SH
注册资本 134,665,250 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33 弄 66 号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光中路 133 弄 66 号
法定代表人 顾康
实际控制人 顾康、顾小舟
联系人 施晓江
联系电话 021-5430373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21 年 11 月 4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11 月 15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1 年度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披露
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2022 年度报告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披露
2023 年度报告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披露
2024 年度报告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披露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39 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发行价格为 22.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5,01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097.2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917.80 万元。由于存在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为 69,139.73 万元,该募集资
金已于 2021 年 11 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578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上海 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华内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负责对澳华内镜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
督导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中
信证券将对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三、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发行核准文件后,按照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交所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
3、督导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并发表意见;
4、持续关注发行人及相关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5、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
6、及时向上交所报送年度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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