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88211 证券简称:中科微至 公告编号:2025-014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5 年 4 月 21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74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21%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中科微至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次授予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并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4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通过公司内部张榜的方式公示了《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
时间为自 2024 年 4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5 月 7 日止,时限不少于 10 天。截至公
示期满,公司未收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公示情况的核查意见》。
4、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4 年 8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关于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 2024 年 7 月 8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7935 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