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科微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始终坚持诚信、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积极推动董事会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现将本人 2024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刘佳女士,1985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有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 年 6
月获得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硕士研究生学历,2014 年 12 月获得华盛顿大学硕
士研究生学历。2010 年 8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安永咨询公司高级顾问:2015 年 1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 Airbiquity Inc. 财务会计;2017 年 6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
Microsoft Corporation 财务分析;2019 年 3 月至今任 CPAfirms(会计师事务所)
高级财税顾问。2023 年 5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独立董事 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2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独立董 情况
事姓名 本年应参 是否连续 出席股
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两次未亲 东大会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 的次数
议
刘佳 12 12 0 0 否 2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出席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对公司规划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调查。
报告期内,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分别担任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参加各个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主持了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及内审部季度工作计划进行审查,认真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主持了 3 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对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薪酬方案、中科微至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中科微至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审查,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参加了 1 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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