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2 18:30:24 股吧网页版
道通科技:道通科技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3


股票代码:688208 股票简称:道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5
转债代码:118013 转债简称:道通转债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通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李红京先生、农颖斌女士、深圳市道合通瞭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道合通瞭”)、深圳市道合通望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道合通望”)、深圳市道合通星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道合通星”)就转让深圳市塞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塞防科技”)49%股权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签署《深圳市塞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及 2022 年 9 月 3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的议案》。公司向李红京先生、农颖斌女士、道合通瞭、道合通望、道合通星合计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塞防科技 49%的股权。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依据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合计为 6,002.50 万元人民币,
全部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方案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2024 年 3 月 3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7),公司与李红京先生、农颖斌女士、道合通瞭、道合通望、道合通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补充协议》签订情况

截至2024年5月末,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款3,560.50万元,占本次股权转让款的比例为59%。鉴于塞防科技经营方向发生调整,加之持股平台的间接持股部分人员发生变更,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于2024年6月末与上述受让方及塞防科技签署了《补充协议》,将付款期限由3个月调整为24个月。《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李红京

乙方2:农颖斌

乙方3:深圳市道合通瞭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4:深圳市道合通望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5:深圳市道合通星信息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深圳市塞防科技有限公司

三方曾签订《深圳市塞防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下称原协议),现三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事项签订补充协议:

将原协议

“第二条 款项支付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3)个月(乙方各主体其
支付足额转让价款之日为其对应的“付款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款项足额支付予甲方如下账户。”

变更为:

“第二条 款项支付 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24个月)(乙方各主
体其支付足额转让价款之日为其对应的“付款日”)内将上述股权转让款项足额支付予甲方如下账户。”

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协议的附件,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5年8月末,公司已全额收到股权转让款。公司认为延长付款期限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道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