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灵深瞳”、“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4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245,205 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9.4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2,622.31 万元,扣除不含税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
用 12,783.5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69,838.75 万元,已由国泰海通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829.7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7,009.02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67,009.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350Z0002 号)。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 34,479.85 34,475.00
2 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 15,526.32 15,525.00
3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20,000.00 20,0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100,006.17 100,000.00
三、前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和 2022 年 10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0,1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和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 20,10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已使用 40,2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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