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
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将不再适用,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职责。
公司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结合公司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等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次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
定,制定本章程。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定,制定本章程。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董事长辞任董事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秘书、财务负责人。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
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