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临 2025-15 号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 元(含税),不送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5,589,917.51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4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60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总股本 202,678,06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1,256,874 股后的股本基数为 201,421,19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2,085,271.64 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8,998,849.6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 21,084,121.28 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 59.38%。
2、公司本年度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1,256,874 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2,085,271.64 16,214,245.44 14,187,464.7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5,504,616.42 43,548,985.60 47,035,411.16(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5,589,917.51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元) 42,486,981.8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42,029,671.0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42,486,981.84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3000 否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 101.09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72,189,420.32
金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否
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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